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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7-02-11 00:01: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 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5人,其中综合类5人、教育类4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综合类和教育类岗位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7年2月18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7年2月18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暂未迁入我区,但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2月18日至1999年2月18日期间出生)之间,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9:00—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2月18日11:00—2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上述情形将作为考察内容之一。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其他”栏中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