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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市丹徒区教育系统乡村教师定向招聘公告
2024-03-17 09:32: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精神,面向丹徒区定向培养的乡村师范生定向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2024年乡村教师定向招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八)招聘面向范围为2024年丹徒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以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6日-3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4月1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4月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9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丹徒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1-88976011。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qjyj.cn/下同)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在考试前两天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3月3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面试通知单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