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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2-11-30 09:56: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为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消防救援产品合格评定,保障消防安全,授权范围内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鉴定,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鉴定标准、规则、细则拟定,公布、管理消防救援产品市场准入及质量跟踪管理信息,新技术成果研究推广,消防救援合格评定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消防救援产品合格评定国际互认,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11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其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7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六级管理岗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五级管理岗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和消防产品认证工作,适应实战化需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2年12月10日,应聘人员请将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haopin@cccf.com.cn),具体如下:

  应届毕业生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00KB以上)、学位学历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命名为:(应届毕业生)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社会人员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00KB以上)、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命名为:(社会人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