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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8 10:14: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促进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2.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即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即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之一,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个人简历(需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30。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会将根据报名系统接收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