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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
2023-11-23 12:59: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31日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两年内(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8.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8:30—11月26日11: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下载并填写《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下方金普人才谷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考生报名注册时需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作为单位与考生联系的主要方式,并务必在公开招聘组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报名完成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并收到短信提醒。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11月26日下午13:30到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203号华堂大厦人才会客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