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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第三场)
2023-11-22 15:12: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在北京设点,共招聘公办教师74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三场)》(附件1)。

  本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至后续招聘场次。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2023年12月1日下午17:30。

  2.报名要求

  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