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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
2023-11-09 09:38: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是具体负责长沙工业学院筹建、申办等工作的事业法人单位。为顺利推进筹建、加快师资队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在长沙工业学院批准设立之前,由长沙市教育局委托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统筹负责工作安排、管理、服务、考核、待遇发放等所有事宜。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6名,详见《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三批)》(附件1)。

  说明:1.32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1月7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所学专业有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是指考生需同时符合本科和研究生专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