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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1-07 12:5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为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要求,结合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公开招聘涉及大兴区卫健委所属23家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招聘96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外埠进京人员需同时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四)具有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五)在校学习期间成绩良好,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11月3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11月3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7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80)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初审结果。报考申请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结束前集中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等情况发生。

  3.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17:00期间,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见附件)。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携带的相关报名材料:

  (1)《北京市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需从报名系统中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具体形式等另行通知,相关公告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发布。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2.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学历、学位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在本招聘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