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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越城区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3-11-03 10:36: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调配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考试的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境外、国外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期间,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A、B类岗位报名方式不同,请仔细阅读)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点至11月8日下午4点。

  1、A类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详见附件3)、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未正式毕业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

  (1)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2)专业填写要清楚完整。因教育部的专业设置与国(境)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审定。

  (3)国内毕业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2、B类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A、B类岗位,应聘人员均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邮箱或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要达到3:1的开考比例,岗位实际招聘数(核减后)大于等于3个的,按2:1确定开考比例,否则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A类岗位无需参加笔试。

  B类岗位在资格复审前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以现场审核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A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