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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17人)
2022-11-03 22:34: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引进17名优秀青年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四) 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2年11月7日之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内未曾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德州市用人单位(含中省直驻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16:00。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下载公告附件《202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报送至电子邮箱njrsjgbk@d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202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 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电子版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3.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4);

5.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