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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郴州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考试公告(55名)
2022-10-10 13:1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相政办发〔2020〕10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xing.gov.cn)

  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界定方法:如要求在30周岁以下须在199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

  (5)报考限定资兴户籍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资兴市行政辖区内。

  (6)有任职经历要求的岗位,任职时间截止计算到10月31日。

  (7)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2021届、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8)1997年至1999年分配到乡镇(街道)的统招统分生是指1997年至1999年毕业的,由原资兴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到乡镇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当年资兴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的分配文件中的名单确定报考人员的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资兴市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