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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日照莒县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人)
2022-10-03 08:5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莒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莒县第三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专业限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0月13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于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9:00—12:00;14:30—17:00)到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B区2号窗口(莒县振兴大道与银杏大道交汇处东200米为民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供xlsx格式电子版)、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0月13日及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含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须在总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主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组织考试,无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20倍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面谈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一轮面试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