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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4-01-31 18:1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1月2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方案自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7:00。《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须知》将于报名前1个工作日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请应聘者严格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须知》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具体联系方式及报名系统网址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联系人:郭亮(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2)88329119

  报名系统网址:http://60.30.247.13:8999/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

  (二)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最迟于笔试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医院将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医院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改报时间见《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