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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阜阳市人民医院研究生校园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3-12-15 15:5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紧紧围绕打造“三地一区”、建设“十个区域性强市”总体目标,在新征程上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高质量开展2024年度我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阜卫人函〔2023〕272号)有关规定,我院将于2023年12月24日在扬州大学组织实施2024年度研究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阜阳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研究生(第二批)38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其中专业型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其他专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年龄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

  四、招聘方式

  我院2024年度研究生校园招聘将采取“面向双一流院校研究生定向选聘”和“面向所有院校研究生以及经住培合格且已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五、招考细则

  (一)面向双一流院校研究生定向选聘

  1、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2月21日16:00前将报名表(附件1),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扫描或保存为1个PDF文件(所有材料添加至附件1后面,原Word文档输出为PDF格式),以“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fysrmyy25150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