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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6-05-10 14:06: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是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事业单位。由9个管理机构5个二级单位和23个专业地震台构成,担负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震发人〔2006〕18号)精神,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2016年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现公布如下:

因行业特点,我局地震台站多处于条件艰苦地区,如被招聘需长期在艰苦地震台站工作,并签订为期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一、招聘部门、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地震台站工作地点:

宣传教育中心:呼和浩特市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工作区

呼和浩特地震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东乌素图村

海拉尔地震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西北郊;

乌加河地震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北;

赤峰地震台: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园西门

锡林浩特地震台: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区;

乌兰浩特地震台:乌兰浩特市西大桥西;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

1、户籍要求是指:考生现为或生源地为指定地区户籍;

2、截止2016年5月6日,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6日后出生);

(三)应聘以上岗位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和进取精神,有较为扎实的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4、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5、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18:00

(二)报名方法:凡学历、专业等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只可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报名者要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后通过电子邮件发到内蒙古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箱(nmgdzjrjc@vip.126.com)进行报名。并按“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例如:张三+本科+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学)格式命名后报送。我局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进入面试后审核原始材料,凡发现虚假证明、证书、其他申报材料的,一律清退,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工作安排

(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组织达到全体参加笔试考生平均分以上的人员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可以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符合报考“赤峰地震台地震研究”岗位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