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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州市中心血站招聘简章
2023-04-17 09:43: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德州市中心血站是德州市唯一一家集采、供、管于一体的血液专业机构,为德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市中心血站人员结构,增强市中心血站的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血站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4月20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20日之前取得。

  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德州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0日11:00—4月27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中心血站网站(http://www.dzzxxz.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26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0日11:00—4月27日11:00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