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3年四川德阳旌阳区卫生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13-11-07 21:4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及《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德阳市旌阳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0名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考核招聘的岗位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阳市旌阳区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具体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见附表1),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交。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5、出生日期为1973年11月25日至1995年11月 25日且年龄符合岗位条件最高限额。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25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法规政策不宜聘用的。

 

四、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6日。

2、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局;报名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255628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德阳市旌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3张照片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名)。

4、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区卫生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区人社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招聘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应聘人员在任何一项中不合格,即终止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各项均合格者,择优聘用。

(1)基本资格审核。通过证书鉴定方式核实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回避等情况。

(2)面试。通过综合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后,按同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据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岗位的考生综合面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能按上述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采取再次进行专业知识面试的办法,依据考生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聘用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确定拟聘人选。

(3)健康状况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4)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现实表现核查、工作实绩考核、业务素质考评。

(三)拟聘人选和公示

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确定拟聘人选,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