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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剑阁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99人公告
2016-01-06 22:54: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精神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我县拟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拟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联系电话:

0839-6600986。

4.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请考生直接从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4份),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创业成绩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

(三)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同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四)体检。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

(五)上报审核。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