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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93人公告
2016-05-10 14:36: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定于今年7月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35人(其中含面向“四个项目”人员定向招聘9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

对象:除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外,符合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非大理州户口或生源的大理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及211院校毕业生、卫生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见岗位表)不限户口或生源地。

定向招聘“四个项目”人员对象:

(一)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影像、麻醉、检验专业岗位,且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