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赤峰市第二医院招聘简章
2023-08-10 19:17: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适应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赤峰市红山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人员工作办法》(赤红政字【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实行员额备案制,研究生学历、实用型人员试用期六个月,专科、本科学历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限以试用合同为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录工作人员85人。详见《赤峰市第二医院2023年度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2、3。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五)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学历条件: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基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

  专科或本科毕业生(笔试+面试)指具有国家全日制教育公立院校专科或本科学历。(职业技术类院校、民办院校、专升本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九)年龄要求:具体见人才需求信息表(如:25周岁及以下为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一)直接面试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笔试+面试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资格或相关资质的实用型人员。(详情见附件2)

  2.具备报考相应岗位要求但不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公告在《红山晚报》发布,本简章于2023年8月9日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5),本人现场签名。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的报名表(附件4)、承诺书(附件5)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cfdeyy.cn/),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报名人员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