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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4-26 14:51: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25号)和2023年度宁城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开展2023年度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

  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7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3年5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5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5月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学历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日(不含)至2005年5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2.护理岗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3.截至2023年5月1日在宁城县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工作满5年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学历专业与资格专业相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能够胜任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条款仅用于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日。

  (四)户籍条件

  不限户籍。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