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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7 10:10: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有“珠三角后花园”美誉的广东省清远市。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距广州市中心仅60多公里,市域内3条轨道交通和8条高速公路纵贯南北,实现“广州市半小时通勤圈”。京广高铁在市区设清远站,广清城轨(首期)清城往返花都、白云国际机场,交通便捷。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近年来,学院办学标志性成果丰富,先后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药品经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2个专业(群)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获批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药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食品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旅游管理等6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博士、正高职称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分为三段,分别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招聘岗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为止,剩余岗位动态情况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qyp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qzy3936088@126.com,邮件主题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或PDF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PDF格式,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证书(PDF格式);

  (6)近五年公开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主持完成的课题项目情况和重要的社会兼职及获奖情况等材料(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7)来校后五年工作计划及第一年计划完成目标(PDF格式);

  (8)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生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学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组织现场复审,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复审时不能提供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应材料原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