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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百色平果市乡镇卫生院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21-11-15 19:3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百色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百发〔2019〕3号)、《平果市全面落实百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方案》(平办通〔2019〕107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果市乡镇卫生院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共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

  详见《平果市乡镇卫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指标计划汇总表》。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条件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以《平果市乡镇卫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指标计划汇总表》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续聘;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聘用人员留用察看一年,次年考核结果仍达不到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发生《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在聘期间工资福利按照《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825368。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乡镇卫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列入面试人选范围。

  2.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程序。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招聘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技能考核方式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