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4月广东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赴武汉设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
2024-04-10 09:30: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2024年4月赴武汉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弧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4年师范毕业生;

  ③2024年毕业生且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其中符合①种情形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符合②和③种情形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报名(设现场报名和考试确认)——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评价——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场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以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和入职前后,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1.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资格对应笔试成绩单复印件,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期间还没毕业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诚信参加考试。

  2.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7日16:00,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

  3.现场报名和考试确认安排

  (1)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现场报名和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00;

  (2)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和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14:30—17:00;

  (3)武汉大学、湖北大学现场报名和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11:00;

  (4)武汉理工大学现场报名和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7日14:30—16:30。

  其他高校现场报名点另行在该高校网站公布。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仍需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资料完成网络报名流程。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资料,考生在报名期间需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及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及时进行岗位调整或补充材料。报名时间结束后不设补充资料环节,因提交资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