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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宿迁公证处招聘备案制人员(公证员助理)公告
2024-03-04 12:49: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适应公证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证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公证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宿迁市宿迁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9日至2006年3月5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 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需符合《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规定。

  2.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岗位中要求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2024年9月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suqian.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迁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3月5日16:00。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2. 资格初审:2024年2月29日9:00-3月6日16:00。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市司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2602。

  3. 陈述和申辩:2024年2月29日9:00-3月7日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市司法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362602。

  4.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29日9:00-3月7日18:00。

  5. 缴费确认:2024年2月29日9:00-3月8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 宿迁市司法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宿迁市司法局资格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宿迁市司法局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