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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滁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3-05-11 11:51: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3年度滁州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人数等,详见滁州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引进待遇

  详见滁州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学校网站。

  四、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其他业绩条件详见滁州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具体条件一览表(见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启动,招满为止。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采用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业绩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岗位代码”邮件格式投递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等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因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学科差异性,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成立考核专家组按照规定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笔试

  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评分,试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实践、试讲、面试、说课及实务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功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实习(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高层次人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中的一种或两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心理健康测评

  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