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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皖南医学院招聘公告
2023-04-10 08:47: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3年度皖南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若是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六)年龄原则上硕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和办法:截止2023年4月20日,报考者请登陆皖南医学院网站,进入“皖南医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p.wnmc.edu.cn/)选择岗位填报信息;岗位有学术条件要求的,填报系统时须将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传。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开通,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变更,所有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学校对报考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时核对相关材料原件,聘用后核对档案,若有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学校将在学校网站适时发布,符合条件者按下面第五条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如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和课题、论文等材料;(4)自行下载打印《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doc并本人签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