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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告
2020-12-08 12:47: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安市急救中心是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4日至200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方式以此类推)。《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4、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淮安市卫生健康委五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1号)。咨询电话:0517-80831677。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an.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个人签名须手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