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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12-08 12:48: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7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7:00)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报名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递自荐材料,投档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投档方式:将个人资料复印件及《2020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寄至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或将电子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hacdcbgs@126.com。邮寄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A幢911室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邮编:223002,联系电话:0517-80697791,联系人:李思。

  2、由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报名费予以返还。

  确认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确认报名地点: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A幢911室,联系人:李思。联系电话:0517-80697791。

  应聘人员确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