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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24-03-12 17:18: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杭高院”),经中国科学院党组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由国科大和杭州市合作共建,是国科大直属二级学院、杭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浙江省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作为中国科学院体系在西子湖畔的一脉分支,杭高院秉承国科大“博学笃志、格物明德”的校训,继承和发扬中国科学院“科教融合”的传统优势,立足于“高起点、小而精、创新型”的办学定位,实施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集“人才引育、学生培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发展需要,以科技创新驱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杭高院围绕物理光电、生命健康、智能科技和生态环境四大前沿领域,依托12家中国科学院科研院所,建有基础物理与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学院、分子医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等8个学科交叉型二级学院,拥有浙江省引力波精密测量重点实验室(引力波宇宙太极实验室)和浙江省系统健康科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系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现有全职教职员工780余人,累计招收研究生2148名。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一)招聘计划

  教学科研人员8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表,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编号+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包括:

  (1)教学科研人员申请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应届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3)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自动回复为准。招聘设岗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在面试时请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设岗单位审核确认。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设岗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招聘单位通知参加考试,考试以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试讲、学术报告、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由设岗学院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评审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