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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能源地质调查研究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7 18:19: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号)有关规定,四川省能源地质调查研究所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能源地质调查研究所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38号

承担能源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开发和实验测试,及自然资源领域碳中和等技术服务和科学研究;参与农业地质、矿山地质等地质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完成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能源地质调查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须在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严格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栏分别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青华路38号,10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139819025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应提供填写完整的《四川省能源地质调查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能源地质调查研究所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