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4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5 09:11: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12个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7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河北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本次招聘单位为粮油作物研究所、谷子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昌黎果树研究所、石家庄果树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研究所、旱作农业研究所、滨海农业研究所和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共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面向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开展农业领域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及高新技术研究,开展技术经济、产业经济和区域农业发展研究,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的集成与创新,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研究项目,承担其他委托研究工作,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农业技术、政策咨询建议,开展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以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农林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我院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47名,其中博士38人,硕士研究生9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农业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大量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需求量较大,当前我院高层次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工作水平,满足科研工作需求,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拟选聘38名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