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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文化体育局公开招聘10名文化市场协管员通知
2013-03-15 12:42: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充实和加强仓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文化市场协管员,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10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其中:9名男性,1名女性。职务安排上为8名文化市场协管员,1名驾驶员,1名内勤文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学历: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复退军人与驾驶员职位学历适当放宽;

3、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海峡都市报》、仓山区人民政府网、新浪微博福州招聘版块及仓山区文化体育局一楼公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3月25日(9:00-11:30,14:30-17:00),非工作时间除外。

2、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002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一楼)。

报考人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并到场填写《仓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由区公务员局牵头邀请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区文体局等领导、专家参与。

(三)体检

体检考核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额。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区文体局确定,参考人员凭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参加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协管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一年制。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仓山区人民政府非编技术工种工资计算,预计每年工资总额为28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医保社保等),其他工资事项另行协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3588075

联系人:李先生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