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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选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2019-10-08 21:37: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商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海宁邮政管理局下属海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要求

海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2名。

序号 选聘单位 单位性质 选聘岗位 选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1 海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公益一类 综合管理1 1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2 综合管理2 1 经济学类、计算机类、 本科及以上

二、选聘范围

海宁市行政区域内公益一类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勤政廉洁。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止为2019年10月15日),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岗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参加面试、小组考察、人选确定、组织体检、聘用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海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文档上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605391541@qq.com),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海宁市交通大楼811办公室。

3.报名材料:(1)如实、准确填写《海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近2年年度个人工作总结;(3)有效期内的二代本人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5)如有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时,取消该岗位本次选聘。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网上报名未经现场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提供《海宁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好报名时提供的相同照片)、近2年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有效期内的二代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参加面试

面试由海宁邮政管理局人员选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本次选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