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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朔州市县(市、区)人武部招聘职工6人公告
2019-10-08 21:38: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朔州市县(市、区)人武部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山西省军区《2019年度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市、区)人武部职工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职工6名,其中,朔城区人武部2名,平鲁区人武部3名,右玉县人武部1名,全部编配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经费由省财政采取增加民兵事业费保障。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单位所在地户籍的男性公民;

4、年龄在18周岁(2001年11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现有人武部临时工,以首次参加人武部工作时的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育的;

2、曾受过行政或纪律处分;

3、政府已安置的退伍军人和与其它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合同关系的;

4、曾被人武部辞退的零时聘用人员。

(二)择优录取条件

1、具有用人单位所需的各种专业或专长。

2、熟悉人武部工作性质或在人武部工作一年以上的。

3、有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和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经历的。

4、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

5、符合条件的军烈属子女。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7日。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具体地址联系所在人武部。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朔州市县(市、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携带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有奖励证书和工作成果的,一并携带。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0月11日到相应县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综合考评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军队有关法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科目和军事法规常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30%。

2.综合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学历、立功、入党、参军经历、在人武部工作年限、军事基本技能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形成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考评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

依据笔试和综合考评二者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30%。面试地点设在朔州军分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政治考察。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聘用。根据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人员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会同驻地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省军区《人武部职工管理办法》,根据省管职工、县管职工不同身份,参照本地区同等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标准,负责为其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人武部统一为职工发放制式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