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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委党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0-03-31 20:17: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与海南省行政学院、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校两院”的管理体制,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统一战线人才的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我校现有行政管理机构10个,教学教辅机构12个;编制数222个。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9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5人,具有正高职称15人,副高职称16人,博士17人。

  根据“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安排,我校拟面向全球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获得双学位的以主修学位为准,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七)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八)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有与应聘岗位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十)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登录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中共海南省委党校考核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2)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dx65882774@126.com:

  ①《中共海南省委党校考核招聘报名表》(电子版)。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历届生提供)。

  ④2篇科研成果代表作扫描件。

  ⑤其他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

  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我校组织人事处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其初审结果和考核等相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中共海南省委党校考核招聘报名表》(本人承诺签字)。

  (2)身份证原件。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历届生提供)。

  (4)其他成果佐证材料原件(1-2份)。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各岗位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2.考核地点: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3.考核方式:试讲。具体试讲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试讲分数:总分100分,70分合格。计分方式为在所有评审专家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试讲分数。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

  试讲主要是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专家评审组将从教态、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经专家组评判认定,参加试讲人员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