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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5-10 10:19:40   地区:山西   浏览:0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省教育厅,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院,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山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A级”院校,山西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6名,均为专技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学校人才工作部电子邮箱(ykrcgzb@126.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4高层次人才应聘-毕业院校-姓名-专业”。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