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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雅安市统筹选拔94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3-08-27 17:56: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市委同意,面向社会统筹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统筹公选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拔94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市级部门16名,县(区)部门33名,乡镇41名,定向4名。具体职位信息见附件1。

二、公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全市县(区)党委、政府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全市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全市在岗“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服务基层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秀,在日常工作中实绩突出。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领导(或相当于副科领导)职务满1年或现任正科级职务。非选任制干部以任职通知时间计算,选任制干部以当选时间计算。

3.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8月27日前正式进入七类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正式录用及聘用),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4.全市县(区)党委、政府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须在2011年8月27日前引进,年龄不超过40周岁,限报引进所在县(区)职位。

5.全市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报考人员连续任职满3周年(两项职务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限报01职位。

6.全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2013年8月27日前服务期满且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评为优秀等次,年龄不超过35周岁,限报02职位。

7.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8.身体健康。

9.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审批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内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近3年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的。

3.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存在计划生育等方面“一票否决”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主要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13年8月27日—9月2日

地点:在公选的市级部门、县(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交通不便的考生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预约报名,但事前需与各报名点联系咨询。凡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填写的《雅安市2013年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张双面打印。

考试费用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物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笔试50元,面试80元。

(二)资格审查

公选市级部门、县(区)委组织部于2013年9月3日前完成报考本部门、本地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组织推荐。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每个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0:1,专业性强、具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6:1。因考生人数不够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该职位考生应在9月3日前转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