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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简章
2023-06-15 08:46: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学院是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品牌示范基地、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等百余项国家级、省级称号,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连续三年评定为A级。

  根据我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3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6月25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高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初级岗位,C类为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坐班)。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0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ngcxy.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