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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工业大学招聘12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2015-04-29 11:36: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政府直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2名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15年其他专业技术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人员的,可视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00至2015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凭个人信息登录“浙江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rczp.zjut.edu.cn/sign/index.jsp),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5日-5月12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学校笔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从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 笔试

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各岗位考试科目(或内容)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zjut.edu.cn,“人才招聘”栏目)。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15年9月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我校可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方案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