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公告
2024-04-22 11:47: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现将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详见附件2)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njy.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