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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商丘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2名)
2024-04-16 11:20: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规定,商丘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参加2024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现公告如下:

  一、参加单位及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商丘市事业单位参加全省公开招聘联考共46家,招聘岗位212个,招聘人数522名。有关详细信息见202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商丘市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联考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试题,统一开考时间。面试考试事宜由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商丘市考区笔试考务工作由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1)在境内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服务期内、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商丘市公办教育教学机构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教育类的(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2024年4月15日,全省事业单位联考商丘市招聘公告在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进行发布。政策咨询电话:0370-3289815,技术咨询电话:0370-3289365,监督电话:0370-278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