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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岳阳临湘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1 12:46: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3.考试形式、内容和分值。

  ①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试讲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试讲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试讲内容为与岗位相应的学段、学科教材章节,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共24分钟,其中:备课16分钟,试讲8分钟。

  ②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除外)考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与岗位相应的学段、学科教材章节,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共24分钟,其中:备课16分钟,试讲8分钟。

  ③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试讲人员的岗位,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试讲考官组)试讲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

  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类岗位除外):综合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5.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规定时间内,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选岗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同一岗位聘用对象的招聘学校不确定的,组织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