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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荔波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01 15:2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专业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用人需求,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引进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9〕141号)《荔波县2024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经研究,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引进机制。

  二、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

  本次引进共8个岗位8人,具体用人单位、引进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荔波县教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设置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 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岗位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岗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各人才引进岗位所需职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条件见岗位一览表“其他引进条件”栏。

  (三)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近五年来(2019年-202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2.至公告发布之日,荔波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在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13.至公告发布之日,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4.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

  四、人才引进方式和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到高校集中开展引进。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测评的招才引智方式,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评和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