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度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第二批“校园招聘”公告
2024-03-18 16:46: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4家委属医院开展2024届第二批“校园招聘”工作,公开招聘11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岗位)见附件。招聘相关信息于2024年3月15日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后续考试事项将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4届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此次“校园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此次招聘普通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部分备注为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二)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指网上报名“提交审核”)后至2024年4月1日17: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应于2024年4月1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部分备注为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情况见《2024年度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第二批“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日8:00-10: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4月2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