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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3-18 11:43: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4年天津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人员结构等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审计科研所(以下简称审计科研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和平区洛阳道洛华里4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审计科研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3人)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科专业

学 历

其 他

1

专技1

1

会计学、审计学

大学本科及

以上

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两年以上财务或党务工作经验、学士及以上学位

2

专技2

1

会计学、审计学

研究生

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

3

专技3

1

金融学、财政学

研究生

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报到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审计职业,爱岗敬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8.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专业目录,可以辅修专业报考;

  9.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以下各环节时间,以北方人才网公示时间为准):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根据审计科研所岗位空缺、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自2024年3月15日起,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sj.tj.gov.cn)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2)报名时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6:00。

  (3)资格审查时间:3月24日9:00至4月1日16:00。

  (4)缴费时间:3月24日9:00至4月2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所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

  2.资格初审。

  审计科研所将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复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应聘人员方可交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修改完善事项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