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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阳泉市市县两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57名)
2024-03-12 09:16: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招聘计划,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

  “高级职称或博士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为199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但是,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不允许高学段向下融通。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卫健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