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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港市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2024-03-06 15:54: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大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村级防贫信息(档案)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镇级防贫信息(档案)员1名,村级防贫信息(档案)员1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等。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年龄18-35岁,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脱贫户家庭中符合条件人员优先聘用。

  3.熟练计算机操作。

  三、招聘工作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符合岗位要求者填写《大鹏镇防贫信息员(档案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到大鹏镇人民政府报名(地址:大鹏镇新塱街31号)。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谈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大鹏镇农业农村中心一楼106办公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大鹏镇人民政府电话通知本人。

  5.组织面谈。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谈。面谈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大鹏镇人民政府正式聘用。

  6.面谈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7.面谈地点:大鹏镇人民政府。

  四、工资待遇

  镇级所聘人员工资为月工资2500元;村级所聘人员工资为月工资2300-2500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聘用人员享受“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项费用按有关规定缴交(个人部分自行承担),按照《平南县防贫信息员管理办法》,根据考核情况享受年终绩效奖励,食宿自行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平南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平南县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平乡振发〔2021〕15号)执行,联系电话:0775-776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