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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2024-03-05 09:2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忻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3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忻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5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1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6日12:00(3月5日至3月15日9:00至18:00,3月16日9:00至12: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别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