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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体育学院第三批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5 09:32: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17年体育学学科获批天津市一流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2021年体育学学科获天津市高校顶尖学科培育计划建设学科;2023年体育学学科获批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人工智能与竞体科学训练获批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

  2017年11月,我校整体搬迁至团泊新校区,新校区总投资47亿多元,占地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8.86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教学和科研设施。学校拥有全国首批国家体育总局、科学技术部“天津体育学院中国女排精神科普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竞技运动心理与生理调控重点实验室、天津市运动生理与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天津市体卫融合与健康促进重点实验室列入新一批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筹建名单,“学生体质与身心健康促进研究中心”“全民体质与主动健康”等多个天津市创新智库。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将于2024年2月2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ju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以下简称公开招聘专栏)。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天津体育学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院校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并经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学院)研究确定,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上午10:00至3月19日下午4:00。

  报名系统链接及报名注意事项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